工藝品生產加工項目環評公示 工藝品生產加工項目位于福建省福州市閩侯縣甘蔗街道過浦路26號2號廠房,總投資70萬元,其中環保投資35萬元,占總投資50%。項目租賃福州家匯新實業有限公司部分廠房及配套設施4400m2。購置相關機械設備,配套建設相關附屬設施,形成年產30萬件工藝品的生產能力。 12.5.1 水環境 項目產生的廢水主要為員工生活污水,生活污水經依托的租賃廠房的化糞池后,排入閩侯縣城關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后排放,對環境影響較小。項目生產廢水循環使用不外排。 12.5.2 大氣環境 (1)噴漆廢氣 根據工程分析,噴漆廢氣經水簾裝置、集氣裝置、UV光氧裝置處理后通過15m排氣筒高空排放,非甲烷總烴排放量為0.196t/a,排放濃度為9.8mg/m3,苯、甲苯、二甲苯排放量為0.009t/a,排放濃度為0.9mg/3??煞瞎I涂裝工序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》(DB35/ 1783—2018)中其它行業表面涂裝污染物排放限值(非甲烷總烴最高允許排放濃度60mg/m3,苯1mg/m3,甲苯5mg/m3,二甲苯15mg/m3)。漆霧排放量為0.2554t/a,排放濃度為12.75 mg/m3??煞螱B16297-1996《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》表2中“顆粒物”最高允許排放濃度(最高允許排放濃度120mg/m3)。 (2)粉塵廢氣 根據工程分析,木件加工粉塵經集氣裝置收集后通過布袋除塵器處理后,經15m排氣筒高空排放。顆粒物排放濃度符合GB16297-1996《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》表2中二級標準。 12.5.3 聲環境 項目噪聲經減震、墻體隔聲及距離衰減后,廠界噪聲符合《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》(GB 12348-2008)3類標準要求。 12.5.4 固體廢物 本項目損壞的原材料等固廢經企業妥善收集后,可回收的進行回收,不可回收的則由環衛部門統一清運;項目產生的危險廢物則按照國家危廢管理條例,統一收集后送往有資質的單位處理處置;建設單位應對固廢加強日常管理措施,對固體廢物以固定容器密封盛裝,并分離編號,設立警示牌。項目產生的生活垃圾,全部委托環衛部門每日統一外運處理。因此,項目的固廢均得到妥善處理,不會對周圍環境產生影響。 微信掃一掃,閱讀更方便^_^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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